男子参加年会因尿急翻越护栏摔伤 区人社局:是工伤 -j9九游会登录
一名男子在公司年会期间的合影环节,因尿急而跨越护栏,不幸从观景台跌落,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受伤!事后,区人社局将此情况认定为工伤,但公司对此有异议,并将此事上诉至法院。法院会如何判决呢?
事件回顾
2016年6月,小林加入北京某科技公司。同年7月3日,公司在酒店举办年会,在观景台拍摄集体照时,小林因尿急而跨越护栏,却不慎从观景台上摔落。经医院诊断,他遭受了跖骨骨折、跖跗关节脱位、跟骨骨折、跗骨骨折、腰椎骨折、头皮裂伤以及脑外伤后神经反应等多种损伤。
2017年3月8日,小林提出了工伤认定的申请。
在3月28日的调查中,大兴区人社局记录了小林的陈述:“年会结束后,我们到酒店的观景台拍摄集体照。当时尿急,我看到有个大约1米高的玻璃护栏,就想着玻璃能挡一下,背着人翻过去。翻过去后,我挪动了一下位置,想找个别人看不见的地方。因为怕被人看到,我就想脱了裤子蹲着小便,但在脱裤子时没站稳,从观景台上摔了下来。”
2017年5月5日,大兴区人社局经过调查后认为,小林的情况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作出了《工伤决定书》。
但是,公司对此表示不服,并申请了行政复议。
同年8月15日,大兴区人民政府作出《复议决定书》,维持上述《工伤决定书》。
但公司认为,从录像资料来看,酒店的厕所距离观景台并不远,小林冒险翻越观景台栏杆解决尿急问题并不合理。而且,小林在观景台上踱步了4分钟,说明他并非真的尿急。此外,小林还曾多次有自残、自杀等行为。虽然小林是在公司年会期间受伤的,但他的伤害并非在活动中造成,而是由于自身故意行为导致的,不应被认定为工伤。
对此,大兴区人社局回应称,一方面,正常人在尿急时会感到坐立不安,由此可以推断小林尿急的情况属实;另一方面,当时小林站在合影队伍的最后一排,前面都是同事,如果穿越人群去厕所会很不方便且浪费时间。作为男性,在尿急的情况下,小林可能会选择更为便捷的方式解决。故大兴区人社局请求依法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大兴区人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作出的《工伤决定书》,事实认定清晰明确,证据确凿,据此,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。